长群组发〔2014〕28号
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
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各行业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各督导组:
开好基层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组织活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使每名党员都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至关重要。为切实保证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央活动领导小组、中组部和省委活动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群组发〔2014〕16号、湘群组发〔2014〕6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
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要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以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为镜,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能力。
二、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一)进一步梳理排查,摸清底数。各基层党组织要继续深化“党员找组织、组织找党员”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对党员组织关系开展一次梳理排查,核实党员身份信息,更新党员信息库,切实做到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隶属关系清楚明白,党员的基本底数清楚明白,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到不遗漏、不重复。
在梳理排查过程中,尤其要注重查清楚流出党员去向、流入党员情况,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健全党员管理台账。对于因各种原因暂不具备接转组织关系条件的,要切实组织他们在流入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并开展党员评议工作,评议情况应通报所隶属的基层党组织。各行业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排查,确保底数清楚。
(二)深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要在前段学习基础上,组织广大党员进一步学习党章,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让广大党员搞清楚党员的条件和标准,搞清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和方法,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基层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继续深化“做群众贴心人”专题讨论和“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大讨论。针对部分党员认为“四风”问题是领导干部的事,与己无关、不以为然等模糊认识,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正确对待自身存在的不足,正确对待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对待党组织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
(三)开展谈心交心,沟通交流思想。各级党组织要特别重视谈心交心工作,要安排充足时间,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员行政负责人要带头谈,党支部委员之间要相互谈,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小组长与每名党员要逐个谈,党员彼此之间都要谈心。对存在突出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更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对拟在会上开展批评的问题,要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取得共识或基本共识。谈心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电话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要加强与外出流动党员、青年党员、大学生村官党员和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的交心谈心。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党支部班子成员,上级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谈话提醒。
谈心谈话要互相掏心窝子、说心里话,既虚心征求意见、主动说出自身毛病,又直接指出对方不足、帮助改正提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接受并相互提醒。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一次谈不好的多次谈,努力把问题谈透、思想谈通,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
(四)找准突出问题,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在前段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集体议、互相帮等形式,深入查摆“四风”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主动认领干部群众反映的本单位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党支部要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召开会议集体把脉会诊,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
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围绕党性意识强不强、服务群众好不好、为民办事公不公、自我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深入查摆具体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逐一对照检查。其他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查摆突出问题,开展对照检查。
市、区县(市)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党员负责同志,乡镇(街道)机关及站所的党员负责同志,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村(社区)党组织及其书记要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经驻村(社区)指导组(指导员)审查后,报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村(社区)党组织的简要对照检查材料要在办公服务场所、服务网格等向群众公示。其他基层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党员行政负责人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范围和有关要求,由市委各行业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活动领导小组确定。
三、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委会,党支部班子每名成员都要重点针对“四风”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直奔主题、不掩饰回避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上级点明的问题包括是否存在“裸官”情况等,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动真碰硬,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
党支部书记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带头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并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支委会还要根据听取意见和平常了解掌握的情况,对支部每名党员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形成初步意见,作为支部讲评的依据。
(二)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党员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原则上按以下程序进行:(1)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作对照检查。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由党支部书记通报支委会对照检查情况;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由党支部书记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2)个人自评。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多作自我批评。(3)党员互评。每个党员自评后,由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重点摆问题、提意见,坚持讲真话、说实话,不搞人身攻击,不搞一团和气。(4)支部讲评。党支部书记根据支委会初步意见,结合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讲评,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明确改进方向。(5)上级点评。上级党组织到会指导的同志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提出要求。(6)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发放测评表(见附件1)的方式,按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一般由组织掌握。村(社区)党组织,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基层党组织,可邀请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民主测评。(7)表态发言。党支部书记根据上级点评情况和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表态发言,重点表明整改态度、明确整改意见。
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民主测评可以分党小组为进行,民主测评结果报支委会集体研究。党小组会议一般应由党支部书记或其他支部委员主持,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对照检查情况,并代表支部讲评,民主测评后党小组长作表态发言。党员人数较少的机关党支部,支委的对照检查可以在党员大会上一并进行。
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明确民主评议的具体内容。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对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员,重点围绕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等情况开展评议。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还要围绕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评议。
党支部要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并向本人反馈。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要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或表彰,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要认真研究分析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理清哪些是党组织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单位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党员个人要改的问题,做到所有需要整改的事项目标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着力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联系服务群众的薄弱环节抓起,特别是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要一个一个抓落实、一项一项改到位,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
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切实履行直接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推动,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出偏差。各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深入调研、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区分不同类型、不同层级单位,加强具体指导。各级党委要帮助指导党支部书记熟悉政策、掌握方法,明确程序、开好会议,抓好整改、取得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已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测评。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在对党员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排查了解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组织形式及议程安排、会前组织学习及开展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情况、民主测评的具体内容、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要求),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防止准备不充分,临阵打乱仗。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组织首先要抓好整顿转化,然后再开展相关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在8月中旬前完成(实行暑假制度的学校可在8月下旬完成),开完党委(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市直单位各基层党支部可在7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单位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各级督导组要始终坚持从实督导、从严把关,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直接参会等方式,切实加强具体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高度负责、一抓到底,确保广大党员经受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市委督导组要直接参加指导所督导单位24个基层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准备工作不充分、谈心谈话不深入、对照检查不深刻的,不能召开会议;对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触及问题、不触动思想、敷衍应付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流于形式、失真失效的,要责令重新进行。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工)委要将情况总结逐级上报,市直各单位、各区县(市)、行业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形成专题报告,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附件4),一并于9月3日前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报告要写清楚基本情况和会前准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查摆出来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对表现较差党员的帮教措施等情况。同时,对区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也要一并形成综合材料上报。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2、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3、民主评议党员有关情况统计表(县、乡)
4、民主评议党员有关情况统计表(市直单位、各行业系统)
中共长沙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7月18日